高低温试验箱操作规程
一、试验准备
1.实验室据【试验委托单】抽取规定比例产品作为试验样本。
2.室内温度:15~35℃,相对湿度:不大于85%R.H。
3.检查试验设备完好状态,确认设备正常 4.确认试件为非“易爆、可易燃或高腐蚀”物质。
二、高低温试验箱试验操作步骤
1.高温试验
2.打开总电源开关
3.将样件摆放在试验箱内,产品相互之间不得接触;关闭试验箱门。
4.打开温度控制仪,按规定的要求设定温度,操作方法如下: ( 按“设定”按钮,设置需要试验的温度和斜率,如果需要湿度,则相同操作。)
5.按运转按钮
6.做完高温试验后,再次按下运转按钮,则高低温箱停止工作,待自然降温0.5h~1h 后,取出样件。
7.取出的样件放置空气中,自然冷却1h~2h后,观察样件表面变化情况,并记录在【高低温试验报告】中。
8.在试验过程中,如需观察样件状态时,打开试验箱照明灯开关即可,但不能长时间按下
9.低温试验(做完高温试验后,必须自然降温0.5h~1h 后,再做制冷试验)。
10.打开总电源开关。
11.将样件摆放在试验箱内,产品相互之间不得接触;关闭试验箱门。
12.按温度控制开关打开温度控制仪,按上述操作温度控制仪方法按规定的要求设定温度。
13.按运转按钮,低温试验开始。
14.完成低温运行后,按停止按钮,待自然降温0.5h~1h 后,取出样件。
15.把取出的样件放置空气中1h~2h后,观察样件表面的变化情况,根据试验要求填写【高低温试验报废】。